旅游是人类诸多生命活动中的一种,由“在旅游”的人和旅游过程中与他人、他物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构成。旅游从古代社会中少数人的奢侈享受,发展到现代社会人人可以为之、愿意为之、必须为之的生活方式,充分体现了人谋求更好生存状态的本性和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旅游是一种高于生理需求的,关于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方面的高层次需求。这几个需求层次都属于心理和精神层面的需要,这些需要的满足只能在社会中通过协调各种社会关系才能够实现。
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旅游首先表现为作为个体的人的旅游,由于其暂时性和异地性的特征,旅游可以去除掉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笼罩在人身上的各种遮蔽,还原出一个活生生、自由自在的人,为人们对自己的生活进行反思和自由选择提供了一个契机。在旅游过程中,我们可以像革命导师马克思所描绘的那样:“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这种状态恰好是德国哲学家席勒在《美育书简》所讲的那种不受强迫和限制、自由活动的游戏状态。在席勒看来,只有在游戏的时候,人才是真正自由的、完全的人。
我选择什么样的旅游方式以及如何去旅游,恰好反映出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旅游方式,在同一次旅游活动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行为方式、观赏方式和体验方式,这些在旅游中自然流露出的各种现象,恰好揭示出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因此,我们可以说,旅游的过程就是人类自我去蔽、成为自我的过程,旅游活动将人与人区分开来。如果说自由是人的本质,那么在自由自在的旅游活动中人的生命自由得以充分实现。
旅游学研究认为有闲(闲暇时间)和有钱(可自由支配收入)是旅游的必要条件。在现代社会中,闲暇和收入对于人的生活而言,表现出对立统一性——在现有的社会分工体系下要想获得更高的收入,往往要牺牲掉一部分闲暇时间,要想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必须要放弃一部分收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就是在这种张力中展开。时间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一样的,无论你是放弃闲暇、忙于工作赚更多的钱,还是放弃劳动享受清闲,每一天对于每个人而言都只有24小时。因此,我们可以把收入与闲暇转化成劳动时间(收入)和自由时间(闲暇)的概念。马克思认为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并且劳动时间是自由时间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劳动时间缩短将为全体社会成员腾出更多的自由时间,用于自身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社会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随着自由时间的增多,作为主要生产力的人的本身素质将得到更大的发展,从而使他的劳动时间的质量也更高。学者张斌研究认为,马克思经典著作中所说的自由时间内的自身发展主要有四种类型:(1)参加多样性的个体和群体文化活动,学习和自我教育,如阅读、参观博物馆等;(2)参加各种业余兴趣活动,如体育运动、旅游等;(3)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如聚会、游戏等;(4)休息。马克思断言:“那时(笔者注:共产主义社会),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
在所有休闲活动中,旅游对时间和金钱的要求都更高一些,要求足够长的时间去实现空间距离的跨越和非惯常环境的体验,这一方面意味着直接损失更多的劳动时间和收入,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旅游前需要更高质量和数量的劳动时间来弥补这种损失。常识告诉我们,只有在满足了最基本的吃、穿、住、行等基本的生存需求之后,才会有旅游活动的发生。旅游是满足生活“必需”之后的对生活“自由”的享受,在现代社会成了体现个人和社会自由的“晴雨表”和“风向标”。
1980年,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颁布的《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提出,旅游“应是人人享有的权利”,而不仅仅是一国政府“发给公民的福利”,这种观念逐渐内化成为西方社会的一种社会共识。旅游成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对人的基本生存权的一种超越,反映出人类整体生存质量的极大提升,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如果说旅游是自由的尺度、是审美的散步,指向人的诗意栖居,那么在自由和谐的旅游世界中,人们感受到了“我”与世界的和谐统一、自由圆满和处处散发的美的光辉,“充满劳绩”的人们为了诗意地栖居而去旅游。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著名学者叶秀山先生认为,“诗的境界”是“自由的境界”,是“自在的境界”,“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亦即“人自由地居住在大地上”。在人类旅游发展史中,每一种留下时代印记的旅游形式都是人们通过旅游去实现生命自由的途中所留下的一个个路标,这些路标指引着人们去重新学会“诗意地栖居”。这个找寻和重新学会的过程固然辛劳,然而正是这些“在路上”的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
(作者系永利集团88304官网副教授、旅游管理专业教师)